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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4日讯(记者 叶卢苗艺 通讯员 陈杭凯 陈雪敏)近日,龙岩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曹溪中队成功查处一起损坏高速路产逃逸案件,肇事司机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龙岩高速执法支队 供图
7月31日上午,执法员在巡检至厦蓉(闽)高速公路龙岩收费站出口时,发现第2号车道的警示柱被压断了两根,现场未发现肇事车辆,也未接到当事人报警电话,肇事车辆存在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嫌疑。随后,执法员立即展开调查,并将警示柱妥善放置,避免影响出口车辆通行。通过查看ETC出口车道监控发现, 31日凌晨3时,小车闽F3xxxN在通过该车道时因未抬杆,随即倒车更换车道下高速,在倒车的过程中后轮碾压警示柱,未下车查看,直接离开。
龙岩高速执法支队 供图
执法员立即联系了当事人,当事人蔡先生于31日下午前往曹溪中队受理大厅处理,蔡先生承认了自己损坏高速公路路产的事实,称自己着急回家,当时有意识到撞到了东西,但由于慌张,又正值凌晨,便抱着侥幸心理离开了现场,没有立即向有关部门进行报警。
在此,执法员提醒广大司乘朋友们:路上发生事故造成路产损坏,车停边,人撤离,立即拨打电话报警进行处理,切勿抱有侥幸心理。